刚刚闭幕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是在全球经济增长趋缓、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的复杂背景下召开的。会议明确了三项任务、四项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的设立,将对我国金融业改革、发展和稳定产生深远影响。
“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相辅相成,互相促进。下一步,应以这次会议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一,通过深化金融改革完善金融市场结构。我国金融市场以间接融资为主,必须坚持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手抓”,推进金融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改善金融服务的结构和效率。一方面,把发展直接融资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拓宽实体企业的融资通道,改善和加大实体企业的金融供给,降低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的杠杆率;另一方面,加快改善间接融资结构,持续推进大型银行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中小银行和民营金融机构,创新业务模式和产品服务,满足实体经济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同时,要通过改革创新服务模式,建立健全以投贷联动为核心的科技金融服务模式,有效促进创新经济发展。
第二,通过深化金融改革补足金融服务短板。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是当前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应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体系,加快发展普惠金融,扩大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推动商业银行探索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完善相配套的经营管理机制和组织架构,鼓励其向金融服务的薄弱领域延伸服务、拓展功能、优化布局,同时创新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提高风险定价能力,打造差异化产品体系。另一方面,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积极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监管部门要破解绿色金融的体制机制束缚,加大对绿色金融的政策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进一步提升绿色金融的战略认知和服务水平,对绿色项目实施差异化授信和考核机制。
第三,通过深化金融改革更好地防控金融风险。防控金融风险是金融业的永恒主题,而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实现金融监管全覆盖,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举措。这次会议在维持“一行三会”模式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决定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金融监管协调将是其重要的工作之一。同时,人民银行的职责也得到强化。这将有助于提升监管协调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协调监管交叉性金融风险,更好地应对金融机构在综合化经营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风险。
第四,通过深化金融改革扩大金融双向开放。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金融体系,既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需要,也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要求。应深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稳步实现资本项目可兑换;扩大金融机构双向开放,鼓励境内机构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为境外金融机构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提供发展空间;进一步完善QFII、RQFII制度,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投资范围;加快同有关国家和地区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加强跨境监管协作,加大对企业境内外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上市;参与“一带一路”重点项目建设,帮助实体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和国际产能合作。
综上所述,深化金融改革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应坚持“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项原则,周密部署、稳步推进,不断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