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及2025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机组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
据介绍,核电厂运行产生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是影响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问题,“十二五”时期我国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显著。一是核设施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核电安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二是放射性污染防治取得阶段性进展,完成一批早期核设施退役项目。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三是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持续降低,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下降到历史最低水平。四是核安全保障体系不断健全,《核安全法》立法进程加快。同时,开工建设国家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基本建成全国辐射环境监测网络。
“十三五”时期,我国核电发展规模继续提升,有专家提出乏燃料处理和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将是一个重要挑战。对此,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按照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到“十三五”末我国在运核电装机容量将达到5800万千瓦,在建机组达到3000万千瓦以上,机组总数达到世界第二。
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充分利用裂变材料资源,确立了乏燃料后处理的闭式核燃料循环政策。为此,我国设立了专门的乏燃料基金,保障乏燃料后处理经费,积极推进乏燃料后处理技术研究、开发并取得突破。
此次发布的“规划”明确了“十三五”时期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工作的奋斗目标。总的目标是,到2020年,我国运行和在建核设施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核电安全保持国际先进水平,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进一步降低,早期核设施退役及放射性污染治理取得明显成效,不发生放射性污染环境的核事故,辐射环境质量保持良好,核应急能力得到增强,核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核安全、环境安全和公众健康得到有效保障。具体目标包括提高核设施安全水平、核技术利用装置安全水平,放射性污染防治水平、核安保水平、核与辐射应急水平和核安全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6个方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