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起诉兖矿煤化供销有限公司与枣庄市亚森实业有限公司案一审宣判。根据判决结果,浦发银行济南分行一笔5000万元保理贷款疑似被骗。
2015年初,亚森实业与浦发银行济南分行签订保理协议,通过将其与兖州煤化供销有限公司的5600万元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获得5000万元融资。然而,双方保理协议到期后,亚森实业并未如期还款。随后,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将亚森实业与兖矿煤化公司告上法庭。
然而,兖矿煤化公司反映,亚森实业用于融资的应收账款不存在,公司也没有收到过浦发银行济南分行寄送的《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其法定代表人也没有签署过该笔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司法鉴定结果也显示,兖矿煤化公司同意债权转让的文件上,公章与个人签名均属伪造。
济南市中院一审判定,亚森实业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偿还贷款本息的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判决亚森实业偿还浦发银行济南分行5000万元借款及利息。同时,驳回浦发银行济南分行要求兖矿煤化公司在此债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