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国内首次被受理的消费维权公益诉讼——上海市消保委就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安装情况不告知、无法卸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问题,分别起诉天津三星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广东欧珀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两起案件,中国消费者协会新闻发言人7月2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消协支持上海消保委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就损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也为一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 根据上海市消保委向记者提供的材料显示,近年来,与手机相关的消费投诉呈快速增长的趋势:2012年,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受理的手机类消费投诉为4188件,2013年为5680件,同比上涨35.6%;2014年达到了7066件,同比上涨24.4%,手机类投诉已经连续三年占到商品类投诉的第一位。 2015年初,针对消费者反映的手机成像不佳、内存缩水、软件异常等热点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委托专业机构对手机多项性能开展了比较试验。试验发现,受试手机除系统软件外,均不同程度地预装了各类软件,最多的达到71个,少的也有近30个。受托专业机构模拟普通消费者的操作方式卸载预装应用软件时,有的手机无法卸载任何预装软件,有的手机虽可卸载部分,但仍有大量预装软件不能卸载。此外,抽样测试还表明,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在消费无操作的情况下,仍然会发生流量消耗。 上海市消保委表示,鉴于手机厂商的行为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有必要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纠正此类不合理的做法。据介绍,消费者购买手机后即享有对手机以及手机虚拟空间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预装应用软件占用了手机的内存,无法正常卸载导致手机可使用空间的减少。因此,手机厂商应当对预装软件的类型、功能、所占内存明确告知消费者,并允许消费者自主卸载应用软件。 对于本次公益诉讼,中消协新闻发言人表示,中消协为一切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行为“点赞”,支持上海消保委的行动。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能更有效的维护消费者整体利益,对依法加强社会治理具有重大意义,新《消法》明确规定,就损害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提起公益诉讼是中消协以及省级消协组织的法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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