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广州证券7月2日公告,根据证监会7月1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精神,广州证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维护客户利益,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对原应于7月2日强制平仓的融资账户当日不强制平仓。
广州证券7月2日公告,根据证监会7月1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精神,广州证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维护客户利益,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对原应于7月2日强制平仓的融资账户当日不强制平仓。
1日晚间,证监会连续推出提前发布券商两融业务管理办法、拓宽券商融资渠道、降低A股交易结算收费三大政策,其中,修改后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的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求,同时不再将强制平仓作为证券公司处置客户担保物的唯一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