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证券宣布7月2日当日不强制平仓
2015-07-02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分享到:
【字号

    摘要:广州证券7月2日公告,根据证监会7月1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精神,广州证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维护客户利益,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对原应于7月2日强制平仓的融资账户当日不强制平仓。

    广州证券7月2日公告,根据证监会7月1日发布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精神,广州证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维护客户利益,在征得客户同意后,对原应于7月2日强制平仓的融资账户当日不强制平仓。

    1日晚间,证监会连续推出提前发布券商两融业务管理办法、拓宽券商融资渠道、降低A股交易结算收费三大政策,其中,修改后的《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取消投资者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30%应当在2个交易日内追加担保物且追保后维持担保比例应不低于150%的规定,允许证券公司与客户自行商定补充担保物的期限与比例的具体要求,同时不再将强制平仓作为证券公司处置客户担保物的唯一方式。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上周证券保证金净流出1.18万亿
· 证券业协会:场外配资强制平仓金额占比小
· 招商证券:中线牛市趋势不变
· 证金公司:证券公司“两融”业务风险总体可控
· 广发证券:大盘调整概率偏大
 
频道精选:
· 【思想】收费公路亏在哪,要让公众看得清 2013-06-14
· 【读书】世界贫富根源解析指南 2015-07-01
· 【财智】多券商交易系统故障 凸显服务管理不足 2014-12-05
· 【深度】制造企业迷惘“互联网+” 专家:先做“减法” 2015-07-02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