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交易费8月1日起调降30%
2015-07-02    作者:朱宝琛    来源:证券日报
分享到:
【字号

    此举体现监管层呵护市场的态度,将提振投资者参与信心

    记者7月1日获悉,为进一步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经研究,拟调低A股交易结算相关收费标准。

    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沪、深证券交易所收取的A股交易经手费由按成交金额0.0696‰双边收取调整为按成交金额0.0487‰双边收取,降幅为30%。在0.0487‰中,0.00974‰转交投资者保护基金,0.03896‰为交易所收费。

    此外,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A股交易过户费由目前沪市按照成交面值0.3‰双向收取、深市按照成交金额0.0255‰双向收取,一律调整为按照成交金额0.02‰双向收取。按照近两年市场数据测算,降幅约为33%。

    负责人表示,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抓紧完成相关准备工作,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大同证券首席投资顾问郑虹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降低A股市场交易费用的措施向市场释放了积极且明确的信号,体现了向市场、向投资者让利的态度。虽然交易费用下降带来的实际增量可能未必很多,但在目前市场持续下跌的情况下,这是监管层向市场传递出对当前资本市场的一种态度,因此,这一举措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振投资者的参与信心。

    证监会两举措扩大券商融资渠道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7月1日表示,证监会准备进一步扩大证券公司融资渠道,主要有两条举措。

    具体看,一是根据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规定,前期有20家证券公司展开了发行短期公司债券试点,效果较好,因此证监会7月1日决定,试点扩大到所有证券公司,允许其通过沪深交易所、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交易所发行与转让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二是根据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14】49号),允许证券公司开展融资融券收益权资产证券化业务,进一步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确保证券公司业务稳步开展。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频道精选:
· 【思想】收费公路亏在哪,要让公众看得清 2013-06-14
· 【读书】世界贫富根源解析指南 2015-07-01
· 【财智】多券商交易系统故障 凸显服务管理不足 2014-12-05
· 【深度】制造企业迷惘“互联网+” 专家:先做“减法” 2015-07-02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