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万科企业刊发公告宣布,公司董事会已决议通过同意万科物业业务通过市场化道路,追求快速增长的总体策略,同意万科物业业务引入事业合伙人机制。 该事业合伙人机制只面向万科物业体系员工。由从事万科物业业务的境外或境内主体面向万科物业员工参与设立的一个或多个持股主体增发10%(以增发后的股本为100%)的股份,每股认购价格为专业估值机构做出的估值。其中3.3%(以增发后的股本为100%)的股份在2015年内分配给物业员工,剩余6.7%的股份暂不明确到个人名下,未来在满足设定的考核指标后,再转让给物业员工。剩余6.7%股份的具体激励方案由董事会授权董事会主席或其授权人士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