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
2015-06-14    作者:    来源:人民日报
分享到:
【字号

  国家发改委近日对其起草的《政府核准和备案投资项目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条例征求意见稿,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按规定核准外,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实行备案制。

  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企业投资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和产品技术方案等,应当依法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并依法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环境保护、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项目核准、备案机关及其他行政机关不得非法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

  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提交项目备案申请。除产业政策禁止发展,或者依法应报核准或审批的项目外,项目备案机关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

  境外投资项目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核准制或事后备案制。除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核准外,境外投资项目应当实行事后备案制。

  项目单位违反本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相关信息列入项目异常信用记录:提供虚假项目核准或备案信息;违反法律法规擅自开工建设;不按照批准内容组织实施;未通过竣工验收擅自投资生产运营;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异常信用记录分为一般异常信用记录和重大异常信用记录。项目异常信用记录作为项目单位信用档案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项目单位出现多次一般异常信用记录或一次重大异常信用记录且未按规定整改的,应当将项目单位纳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激发企业投资须解资金之渴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前置条件将简化
· 发改委: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将再减40%
· 日本企业投资状况好转
· 将企业投资自主权“还权到位”
 
频道精选:
· 【思想】那么多职业资格认证其实没必要 2013-06-14
· 【读书】每个人都是被束缚的精灵 2015-03-25
· 【财智】多券商交易系统故障 凸显服务管理不足 2014-12-05
· 【深度】MERS考验韩国政府应对能力 2015-06-12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