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行进口车试点再下一城 获批广东南沙自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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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地区再下一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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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0
作者:记者 钟源/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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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上海自贸区、天津自贸区开展平行进口车业务之后,我国平行进口车试点地区再下一城。广州市商务委官网9日发布《广东自贸试验区南沙片区管委会关于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的通知》称,根据相关方案精神,近日起广州市在自贸区南沙片区组织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并于6月15日前将申报资料报至相关部门。 通知明确了试点企业的申报条件。其中,在企业申报资质上要求该企业从事汽车销售业务5年以上,具有最近3年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度超过4亿人民币;或从事汽车进口业务3年以上,具有最近2年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上一财务年度进口汽车金额超过7000万人民币或进口汽车数量超过150辆。 对此,广州市商务委相关工作人员9日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本次试点企业的申报条件主要借鉴上海自贸区经验,申报企业满足上述资质的二者之一就行。但试点的经销商必 须是在自贸区南沙片区内注册具有汽车销售资质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公司都行,对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资本金没有硬性要求,哪怕是边申请试点名额,边注册公司也行。”该工作人员表示。 对此,某汽车业内人士表示,不管是在要求企业具备3年连续盈利的经营业绩且上一财务年度汽车销售额超过4亿人民币,还是对试点企业注册资本并未有明确要求上看,南沙自贸区和上海自贸区很相似,但也考虑到广州本地的实际情况。如注册条件更加宽松。以注册地点为例,未来平行进口车的经销商获准在南沙自贸区内实施“虚拟注册”,而通过位于市区的展厅开展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广州的市民不用去南沙,在广州市内便可以购买平行进口车”。 所谓“平行进口车”,是指未经跨国汽车厂商和在华总经销商授权进口,由经销商直接从海外市场购买,并引入国内市场进行销售的汽车,与国内4S店渠道平行并存,有针对海外市场的“美规车”(按美国标准生产的汽车)、“欧规车”等,和针对中国市场的“中规车”区别。 今年1月,上海自贸区平行进口车试点正式落地。紧随其后,包括上海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均瑶有限公司在内的17家首批平行进口汽车试点企业名单正式公布。不过,据记者了解,截至发稿前,上海自贸区17家企业的平行进口车订单数量不足100辆,而真实的交车数字仅有几十辆。 除新试点企业在选择与贸易公司合作或重新开发中东和美国的货源渠道需要时间外,更为严酷的现实是,在平行进口车业务上,经销商获得的利润并不高。“在宝马中规渠道4S店,每卖出一辆同款宝马X5车型,经销商至少要赚1万元,但我们卖出一辆,最多的情况也不到一半。”一位不愿具名的平行进口车经销商负责人对记者坦言,一辆售价70万元-80万元的宝马X5中东版平行进口车,进店价格与售出价格的差额也就在3000元到5000元之间。 对此,上述广州市商务委相关工作人员也坦言,由于试点工作刚起步,到最终完成整套体系的建设,还需要很多路要走。但在国家大力支持的政策导向下,平行进口车市场仍可期。为此,企业承诺注册完成后,3个月内必须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业务,否则授权资格过期将被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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