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日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正式通过。国企改革总方案正式出台前,国资流失问题已被“优先”部署。
“此前对国有企业的巡视,暴露出很多国有资产显性和隐性流失的问题。”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纪委官网显示,中央第十三巡视组在对中粮集团进行专项巡视时,共追回经济损失2.4亿元人民币;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巡视时发现,该公司违规向民营企业让利,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中船集团在资产收购、企业重组改制中造成国有资产流失。
对此,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在主持5日的深改组会议时表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机制制度创新,强化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出资人监督和审计、纪检巡视监督以及社会监督,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有力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记者,受监督分工不明等因素影响,在过去的国有企业的监督体系中,存在很多灰色地带,国企审计出现大片空白,为内部人控制等犯罪方式留有空间。
上述专家认为,此次明确划定四个方面的监督有利于交织出一张监督网,在降低监督运行成本的同时提高监督的运行效率,并将国企发展中的边缘性问题一网打尽。
张春晓表示,强化国有资产内部监管,旨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出资人监管,意在要求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完善现有监督体制。“纪委对人、审计对事的监督是监督体系中最重要的,也符合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流程审计的要求。”
针对社会监督方面,清华大学马克主义学院副教授朱安东引用宪法条款指出“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朱安东认为,经历90年代部分国企因改制造成的流失问题,民众对国有资产私有化深恶痛绝,在本轮国企改革的监督中,群众的力量不容忽视。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国企的“香饽饽”部门未来将成为重点监督对象。会议强调,要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资产聚集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决策环节的监督。要权责分明、协同联合,清晰界定各类监督主体的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工作合力。
朱安东表示,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以及资产聚集正是一些央企出现问题的根源。专家普遍认为,对于上述部门强化监管会对其他部门起到有效的示范作用,并有利于提升运行效率,提高国有资产的运营能力。
同日,中央深改小组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会议指出,要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国有企业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
李锦认为,这与加强国有资产监督一道,均为改革的保障性问题,有利于国企改革进一步铺开。朱安东还表示,上述意见的审议通过也有以正视听之举,强调官方对国企改革的决心,并给以“混改”之名搞私有化的不和谐因素当头一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