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粮液高管违规减持公司股票被出函监管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因副总经理叶伟泉在披露2015一季度报告前,违反高管人员股份变动管理规定减持股票,被深交所和四川证监局分别出函监管和关注。
五粮液2日晚间公告披露,公司于2015年6月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及四川证监局《关于高管减持股票相关事项的关注函》。
据悉,之所以引起交易所和监管部门注意,是因为在2015年4月22日,五粮液副总经理叶伟泉的股票账户,以27.92元的价格减持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16000股,而在几天后的4月29日,正好是五粮液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披露日期。五粮液称该减持行为为叶伟权家属操作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规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叶伟泉该次股票减持行为明显违规。
五粮液方面在公告中表示,公司知悉此事后,对叶伟泉违规减持股票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责成其进行深刻书面检讨。2015年5月4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监管员汇报了此事项的相关情况;2015年5月19日,叶伟泉专程到四川证监局说明相关情况。
五粮液称,叶伟泉于此次减持股票时未提前获悉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且交易时点无影响公司股价波动的敏感信息,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交易。违规事项是由于叶伟泉及其家属对相关规定、规则认识不到位,意识松懈,误触了定期报告窗口期的限制。同时,公司董事会对发生此次高管违规减持事项深表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