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税价联动”控制吸烟 财政收入或增千亿
2015-06-01    作者:记者 林远 侯雪静 何雨欣/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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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令禁止+罚款+提税提价”,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系列控烟措施频繁亮相。
  6月1日起,《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正式实施。新规规定,北京全市范围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室内环境及公共交通工具内将禁止吸烟;室外吸烟也有诸多限制,比如排队时不可以吸烟等。违者将处以个人最高200元人民币、单位最高10000元的罚款。
  不久之前,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将“卷烟批发环节从价税税率由5%提高至11%,并按0.005元/支加征从量税”。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政府为控烟出台了不少管理规定,比如,1979年,国务院批准卫生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2014年,卫计委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报送国务院,从1994年到2009年,我国先后五次提高烟草消费税。
  然而,由于监督和执行困难,我国迄今依然是全球最大烟草生产消费国,在过去11年,全国卷烟生产总量从18744.13亿支,增加到26098.05亿支,增长率高达39%。
  有专家称,本次控烟令实行后,今后只要是“带顶带盖”的室内场所将全面禁烟,但国际经验表明,提高烟草消费税是“性价比”最高的控烟手段。
  根据对外经贸大学发布的《中国烟草税制变迁与政策评析》报告,今年提高烟草消费税政策执行后,我国卷烟平均零售价格从2014年的11.74元/包上升到了12.82元/包,价格提高9.18%,每包卷烟消费税增加约22%,每包卷烟税负达到56%,接近中高收入国家约60%的平均水平。
  综合财政部财科所和对外经贸大学评估,此次调整全国将减少4%至5%的烟草消费量,但由于卷烟消费税提高,财政增加收入约1000亿元。
  对外经贸大学教授郑榕告诉记者,虽然我国目前卷烟税负接近中高收入国家水平,但仍低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每包烟税负65%至75%的水平,未来还有调整空间。他表示,烟草消费税政策调整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每隔两三年就要调整一次。
  对于烟草消费税改革的方向,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说,下一步将改革征管方式,逐步从生产环节征收改为消费环节征收,更好地发挥税收对于烟草消费的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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