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上海举行的“中国绿色低碳融资国际论坛”传出信息:我国目前正在加紧准备气候变化国家自主决定贡献文件,并将于上半年对外公布;有关碳排放强度和总量的“双控制度”也在研究之中。
据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既是国际潮流,也是我国政府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战略选择。中方将以对人类生存和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承担与自身国情、发展阶段和应尽义务相适应的国际责任。
这位负责人表示,中方将与各方一道,推动将与今年巴黎气候变化大会按照公平原则、“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以及各自能力原则,达成一个全面、平衡、有力度的协议,不断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努力。
据介绍,“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期间,国家将继续设立强有力的指标,推动碳排放强度大幅下降,确保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为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奠定良好基础。同时研究建立碳排放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逐步实现从“强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过渡。
据国家发改委统计,自2011年11月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和深圳七个省市启动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以来,迄今已累计纳入控制排放企业近2000家,累计成交约2500万吨二氧化碳,成交金额约8.5亿元人民币。按照相关安排,“十三五”期间有望建成覆盖全国、规制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
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强调,最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明确把低碳发展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途径。今后一个时期,国家将进一步加强低碳发展项层设计,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立法进程,以法律形式明确低碳发展的国家战略地位和社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低碳发展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标准体系。
据介绍,在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领域,国家将综合运用财税、价格、金融、产业等政策手段,推进低碳产品、低碳技术、低碳能源、低碳产业的发展;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绿色信贷机制,加大对绿色节能低碳项目的信贷支持;积极采取市场化方法引导社会资本广泛投入绿色低碳领域。
“中国绿色低碳融资国际论坛”由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和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联合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