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盒王老吉两大股东——广药白云山和同兴药业之间的斗争出现新情况。广药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日晚间发布的两份公告,一棍子打死了同兴药业和加多宝的诉讼请求。《经济参考报》记者6日晚分别致电同兴药业、加多宝公司相关人士。同兴药业没有回复,仅加多宝相关人士表示,加多宝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一则公告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王老吉药业)清算案的裁定书,明确指出不予受理同兴药业有限公司(王老吉药业港方股东,简称同兴药业)对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 《经济参考报》记者了解到,广药白云山和香港同兴药业分别持有王老吉药业48.05%股权,王老吉药业合营期限于2015年1月25日届满。同兴药业的董事长王健仪不仅自2011年起出任王老吉药业董事长,她还担任着加多宝公司名誉董事长。不过,加多宝上述相关人士表示,同兴药业与加多宝完全没有关系。 2014年7月,同兴药业向广州中院提起解散王老吉药业的诉讼。根据《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合同》约定,一方不同意合资,另一方可以优先购买股权。为此,广药白云山向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同兴公司转让其在王老吉公司48.0465%的股权。2015年1月,广州中院裁定中止对同兴欲解散王老吉药业一案的审理。被解散一案被中止之后,2015年2月,同兴药业又向广州中院申请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 针对强制清算一案,广州中院认为,在同兴公司已经提起解散公司诉讼且案件被中止尚未审结的情况下,同兴药业又申请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依照上述规定,法院对同兴药业提出的对王老吉药业进行强制清算不予受理。 另一则公告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裁定书,认定包括广东省加多宝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加多宝公司反诉请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对六家加多宝公司针对“王老吉”商标使用权问题反诉广药集团索赔10亿元一案不予受理。原因是六家加多宝公司提出的反诉性质属缔约过失责任纠纷,而六家加多宝公司并非缔约主体,广药集团对其不存在先合同义务。 据悉,去年广药集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六家加多宝公司因侵害广药集团“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广药集团经济损失29亿元。六家加多宝公司于2015年2月15日向广东高院提起反诉。 有消息称,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要求,王老吉药业提供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的全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供同兴药业有限公司及其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查阅。不过,广药相关人士对此没有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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