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金融时报》网站4月9日发表题为《中国应在确立“正确的”标准方面发挥作用》一文说,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不应单纯地复制世界银行等现有国际机构的所谓“最高标准”,而应利用这个独一无二的机会来确立“正确的标准”。 撰写此文的是曾经任职世界银行,现为卡内基国际和平基金会高级研究员的黄育川。他结合自己的工作经验,对亚投行如何建立一套“正确的标准”提出建议。文章摘要如下: 迄今为止,已经有50多个国家申请加入中国发起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对该银行的关注也已经从担心其没有足够的参与国以在国际舞台上获得可靠的影响力转为担心参与国太多,可能无法在重要问题上达成一致。现在的难题是:如何设立一个发展机构,既能满足亚洲借款国的不同需求,又能应对欧洲和其他出资国对治理的担心。 鉴于美国国会的负面情绪,在可预见的未来加入亚投行对华盛顿来说并不可行,但是美国发出的消息已经变得更有建设性,从坚决反对变成了财政部高级官员等在讲话中表示愿意与亚投行合作。但是这些讲话仍然对亚投行是否会坚持最高标准以及如何在项目的社会和环境影响方面采取预防措施表示担忧。澳大利亚等后来申请加入的一些国家也把这些保留意见作为他们最初对加入亚投行态度冷淡的原因。 这样的告诫没有抓住要领。中国不是单纯地复制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亚洲开发银行等现有机构的所谓“最高标准”,而是利用这个独一无二的机会来确立“正确的标准”。 值得赞扬的是,上述机构作出了很大努力,来制定更加有效和回应性的指导方针,但是进展非常缓慢。我曾在世界银行主管俄罗斯、孟加拉国、尼泊尔和中国等完全不同国家的业务,管理层和工作人员都发现要求达到的标准和许多运作程序过于繁琐、成本太高、难以满足借款国的真正需求。这是因为这些机构治理结构陈旧,而且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些主要股东不愿调整理事会的投票权,以反映新兴国家在全球经济中日益增强的作用。 那么什么是“正确的标准”?有三个关键因素需要把握。 首先,世界银行等多边机构设有常驻的理事会,有20多名或更多的执行董事,代表自己的国家或国家集团。如果一个大型商业银行或跨国公司不仅要对首席执行官负责,还要对另外20个代表不同利益、每天参与运转和政策问题的掌权者负责,它能有效运转吗?答案是否定的。结果就是工作人员和管理层不得不花太多的时间准备大量冗长的报告供理事会审批或通报理事会,处理程序过于复杂,缺乏重点,项目的准备工作成本过高。像所有大公司和银行一样,亚投行的理事会只需定期开会,来审议政策并提供指导。 其次,就开发业务而言,越来越多的人员被派驻现场。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等机构在当前的各个借款国都有常驻代表团,在一些国家派驻100名或更多工作人员的成本非常高。由于亚投行关注的主要是基础设施,可以避免大规模现场运营的需求。亚投行可以考虑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现有的现场办公室派驻几名核心人员——不仅可以结合双方的经验,而且可以提高效率。 最后,亚投行将采取什么样的预防措施来避免或减少基础设施项目对社会和环境的负面影响,这方面的担心是应该的。其目的不应该是降低标准,而应该是制定更切合实际的标准。即便在现有的多边开发银行内,人们也普遍承认需要采取新的做法,并且正思考如何制定更好的指导方针。基本原则是从要求遵守过于严格的规定框架转向以风险为基础的考虑结果的做法。实际上,就对社会和环境的损害而言,大部分项目的风险是有限的。目前的趋势是对所有项目采取相同的准则,这会增加不必要的成本,使人们难以对真正有重大风险的项目给予必要的关注。 不应该把亚投行的成立看作是对实现更高标准的威胁,而应该看作是一个可以帮助现有多边机构确立正确标准的少有机会。国家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管理层在讲话中,都表示有兴趣与亚投行合作,这是朝这个方向迈出的有益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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