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正规大型超市里购买的茅台酒,最终却被权威机构认定是假货;消费者诉讼至法院,超市却无法提供酒水符合食品安全质量标准的证据。日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销售假茅台一案依法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超市10倍赔偿消费者。
假茅台如何能进入正规超市?大型超市缘何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经济参考报》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正规超市买到假茅台
2012年6月29日,消费者孙某在华润超市所属的西单华润万家便利超市购买了7瓶53度贵州茅台酒。这7瓶酒每瓶含量为500毫升,共计花费金额13930元。随后,孙某发现,每瓶酒的包装都不一致。因此,怀疑购买的茅台酒是假酒。
为了辨明茅台酒的真伪,孙某将其中一瓶送往国家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化验结果显示,该酒样不是贵州茅台酒。随后,孙某将华润超市涉嫌销售假酒的情况举报给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西长安街工商所。
工商部门将7瓶茅台酒当中的5瓶送至茅台酒厂检验,鉴定结论为:该送检酒样不是茅台酒厂生产、包装,属于侵犯茅台酒厂注册商标贵州茅台专用权的产品。同时,工商部门在调查消费者举报案件时还调取了食品检验中心的资质认定授权书,其中第12项载明,该中心具有对茅台酒全部参数的检验授权。
作为华润超市的茅台酒供货商糖业烟酒公司出具的说明显示,在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该公司向华润超市供应53度飞天茅台酒两批。经核查,问题茅台不是该公司所供产品。
而华润超市方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并没有提供“问题”茅台供货来源以证明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华润超市作为销售方,应当对销售的产品负有保障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义务。但华润超市未能履行该义务,造成假酒流向市场。故对消费者要求超市10倍赔偿予以支持,同时判决诉讼费用及检验费用由华润超市方面承担。华润超市随后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华润超市:个别员工或将真茅台掉包
“事件发生后,华润就对此事展开了调查。初步认定的结果是内部个别员工可能将茅台掉包。”华润超市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已经对相关人员进行了严肃追责,两位高管人员也因为疏于管理于2012年先后离职。
这位负责人表示,事件发生时,正值华润50间大型超市和335间标超门店进行业务整合阶段,在管理上确实存在疏漏。此外,按照规定,酒类销售应有《酒类流通随附单》,公司未能提供涉案酒水的单据,表明对酒类流程要求执行不到位。
“当时茅台酒的价格攀升速度极快,货源供应紧张,高价值的商品存在巨大利益黑洞,个别员工因此铤而走险。”这位负责人说。
华润超市的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由于超市行业员工普遍存在离职率高等原因,事发时的超市员工已经基本全部离开超市,想要找出这件事情具体是哪个岗位的具体哪个人做出的,难度非常大。
目前,华润超市方面已经对旗下超市从供应链管理、内部六层优化以及执行管控方面进行整改。包括检验了所有酒类供货商的资质,完善索证索票的管理制度;在验收环节,严格执行商品验收流程,做到商品与随附单同行;建立酒类商品档案及跟踪、追溯机制等。
揭秘隐患:“自主进货”权疏漏最大
近年来,超市食品安全问题频繁被曝光,销售过期食品、擅自更换产品标签、在超市买到假货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不断发生。本应让老百姓放心购物的超市为何存在诸多隐患?
——采购渠道“真假混杂”。“这种手段最为隐秘,对消费者食品安全的危害性也极大。”首都对外经贸大学市场营销系主任陈立平介绍,具体做法是采购人员等超市内部人员将购买的假冒伪劣产品与真品进行混合售卖,由于假冒产品外形与真品极为相似,难以辨认,往往能蒙混过关。
——价格利润丰厚,超市员工私自将真品掉包。除采购渠道外,超市的物流、仓储、卖场摆货等诸多环节,都有可能将真品掉包。而选择什么样的产品掉包,往往取决于其利润空间有多大。
“2012年,茅台酒的价格最高飙升至2700多元,一个空酒瓶都能卖到100多元。”陈立平表示,问题出在茅台酒上看似偶然,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几倍的利润空间对于不法分子来说是巨大诱惑。
——“自主进货”权疏漏最大。北京一家大型超市的高层管理人员告诉记者,每家超市的管理模式不同。一些连锁超市选择整体进货,另一些则以门店为单位进货。前者在进货渠道稳定的情况下,一般不会供应假货。但以门店为单位供货,各门店具有一定自主权,选择的供货商质量也会参差不齐。如果供应商掺假,超市方不知情的可能性是存在的。
应加强关键控制环节的监管力度
“幸好销售的假酒没有饮用就被发现了,没有造成严重危害。如果掉包的是有毒有害的产品,那消费者的权益如何保障?”在北京市一家金融企业工作的白领陈梓婷表示,消费者去正规大型超市购物首要原因就是想图个安心,食品安全是超市经营的底线,任何时刻都不能掉以轻心。
“近年来,一些大型超市在兼并、扩张或者整合的过程中,存在管理漏洞,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陈立平分析,随着我国超市行业的竞争加剧,只有大批量进货才有可能进一步压低商品价格,吸引消费者。因此,许多超市采取的是兼并、扩张道路,包括收购其他超市,以降低成本。
“在这个过程中,不同超市之间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文化都不同,管理上如果不跟进,很容易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陈立平说,有的超市是采取整体进货模式,有的采取以门店为单位进货,这种差异就容易造成管理漏洞;再比如,产品从采购到最终销售,都应该建立完整的追溯体系,因为从物流、仓库、摆货等多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掉包,消费者权益难以有效保障。
业内人士认为,超市作为销售环节的终端,能否保障食品安全关乎消费者的切身利益,亟待引起关注。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加强对超市食品安全特别是关键控制环节的监管力度,严格行业准入和退出制度;企业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强化自身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将食品安全落到实处;消费者在购物时,也应当注意妥善保管好购物小票或者发票,一旦出现问题,可以通过消费者协会或者工商部门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