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经济学院等共同主办的“中国宏观经济论坛(2015年第一季度)”日前在京召开。论坛上发布的《财政困局下经济结构调整路径的再定位》建议,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市先行开征房地产税。 报告指出,房地产税是不少国家基层政府的主体税种,尽管从当前中国国情看,征收房地产税在征收范围、税率、纳税人等问题上存在难解之处,民众预期与政府预期有很大错位,凝聚改革共识不易。人大专家认为,还是应当开征房地产税。 “开征房地产税应第一考虑操作性和未来的公平性,对房地产税的完善要有五十年的预期。开征房地产税应采用分步实施的方法:先是重点城市,后是一般城市;先是居民房产,后是所有房产;先是确定免征范围,后是取消免征范围;先是全国统一,后是考虑地区差别。”报告执笔人、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郭杰指出。 报告建议,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市先行开征房地产税,原因是:首先,三地房地产管理比较规范,数据比较健全;其次,三市在房地产市场具有“标杆”作用,开征房地产税可以很好地引领房地产市场建设;三是三地居民素质相对较高,税收认同感较强;四是有利于疏解三个大城市过于拥挤的现象。在税制设计上,征税范围可以先针对有产权的居民住房,免征额可以参考上海标准,税率可设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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