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尔茨议长在访华前,其办公室曾打电话给我。一来是感谢我介绍两会;二来是希望我能建议一些议长与中国领导人谈论的问题。我建议的其中一点是把3150亿欧元的欧盟投资计划与“一带一路”结合,在这个框架下商谈中欧合作。之所以有此建议,是因为“一带一路”与欧盟投资计划有很强的互补性,有广阔的合作前景。
两计划接轨互补性强
“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战略由习近平主席在2013年提出,涵盖50多个国家和地区,总人口约44亿,经济总量约21万亿美元,分别约占全球的63%和29%。内容极其丰富,既包括传统意义上的自由贸易协定,也包括了区域合作,还有经济走廊、经济开发区、互联互通、人文交流、跨国运输线、金融合作等。
欧盟投资计划是通过欧盟的资金和公共资源提供更大的风险承受能力,解锁私人投资,鼓励项目发起人,吸引资金进入投资项目,即:从欧盟预算中拿出160亿欧元,再由欧洲投资银行拿出50亿欧元,组成总共210亿欧元的欧洲战略投资基金,提高风险承受能力,允许并鼓励私人投资参与,以1:15的杠杆率,以小额公共资金吸引高额投资,在2015-2017年吸引来自产业和国家政府至少3150亿欧元的投资,投资欧盟的实体经济,创造约130万个就业机会,复苏经济,恢复竞争力,利于长期增长。
“一带一路”与欧盟投资计划有很强的互补性,为中欧紧密的合作创造了机遇。从世界政治角度上看,中欧关系中没有较激烈的利益竞争关系,而且良好的中欧关系可以补充中美关系,减少中国在某些合作中对美国的依赖,弥补中美合作的不足。从经济角度上看,中欧在经济结构上互补,欧盟的优势在于产品和技术,中方的优势在于人力资源和广阔市场。从中国发展的战略角度上看,中欧合作可以帮助中国以快捷的途径获得先进的技术,帮助中国经济快速转型。“一带一路”为中国企业走进欧盟提供了指导,欧盟投资计划又欢迎中国投资欧洲实体经济,因此“一带一路”与欧盟投资计划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中国在欧投融资将加速
欧盟投资计划主要由3部分组成:一是建立一个总额210亿欧元的欧洲战略投资基金(EFSI),以在2015年至2017年期间带动至少3150亿欧元的产业、国家政府和私营的投资;二是欧洲战略投资基金与欧盟相关援助计划配合,共同建立一个可信的项目平台,引导私营部门将资金投向最需要的领域,满足实体经济的需要;三是为吸引更多投资,制定路线图,改善商业环境和融资条件,采取措施、监管、预测,消除投资壁垒。
计划的第一部分为中国向欧盟地区投资融资创造了机会。投资将针对在欧盟地区的实体经济项目。投资的领域很广泛,主要有基础设施、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网络、宽带网络、教育、卫生、创新研发、新型能源、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工业园、关于中小企业的风险融资等方面。而“一带一路”的战略中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向沿线国家基础设施、资源开发、产业合作和金融合作等提供投融资支持,开展国际收购。因此“一带一路”与欧盟投资计划让中欧在合作上不谋而合。
在欧盟一些成员国中,由于依然受经济低迷的影响,很多中小企业经营困难。即便是经营好前景好的一些家族式企业,由于后代不愿意接班,不得不急于转让。这些企业拥有较好的技术资源和国际营销网络,给中国带来了兼并收购、投资融资的机会。通过国际并购,中国能够迅速提高国内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国际经营能力,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从而帮助中国经济转型,创造更加健康的就业机会。
中国也有可能到欧盟地区进行工程承包,带动劳务、建材和施工机械的出口,也会让中国企业参与到一些欧盟地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中来。欧盟地区很多铁路老化陈旧,需要更新。中国高铁的技术比多数欧盟国家领先,价格比法国和德国低廉,中国的投融资能力也比法国、德国强。欧盟又要把这些项目与私人投资解锁,向私营投资开放。因此中国无论是投资融资欧盟地区的基础建设,还是输出高铁技术,都有很强的可行性,并占据优势。
熟悉欧盟投资环境任重道远
然而,中国要在结合“一带一路”与欧盟投资计划的框架下,向欧盟地区投资融资,通过投资项目获得高新技术和其它利益,就必须了解在欧盟投资计划的框架下所产生的欧洲战略投资基金的管理结构。
欧洲战略投资基金的管理结构将由一个指导委员会和一个独立的投资委员会组成。指导委员会将制定总体战略、投资政策和资金的风险状况。指导委员会的成员只来自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决策制定将采取一致通过的方式。根据指导委员会的指引,投资委员会选择具体的投资项目,并向指导委员会汇报。决策方式为简单多数票。任何投资项目需要得到欧洲投资银行认可后才能得到欧洲战略投资基金的支持。
此外,欧盟还会成立“欧洲投资咨询中心”(EIAH),提供关于在欧盟范围内的投资项目的鉴定、准备、开发的建议支持。这将进一步建立“欧洲的投资项目目录”(EIPD),以帮助投资者对现有和未来的项目的了解。
中国还需要了解欧盟投资计划的三个组成部分及其分别由谁决策、怎样决策和怎样运行。欧盟投资计划的第一部分和第二部也主要由欧盟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共同合作完成,同时依靠欧盟各方和利益相关者支持。欧盟投资计划的第三部主要由欧盟委员会提出工作方案,由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共同决议,欧盟其它机构支持,成员国参与了解这些可以帮助中国影响欧盟的决策,避免和解除合作中的壁垒,防止中方的利益受到损害。
此外,中国还需要了解欧盟的法律法规。不只是经贸投资领域,其它方面的法律法规也要掌握。比如一些投资项目会涉及到劳动法、环境法、移民法等。中国还需要了解欧盟的意识形态,知道欧洲人想什么、怎么想、需要什么、顾忌什么。只有掌握了这些,中国的投资才能顺利地进入欧盟的项目,并获得成功。
(作者为欧洲议会议员助理兼欧中友好小组秘书长,著有《我在欧洲议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