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意见提出,优化煤炭开发布局,今后一段时期,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地区(含东北)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新建煤矿项目。
2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促进煤炭工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优化煤炭开发布局,今后一段时期,东部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煤矿项目;中部地区(含东北)保持合理开发强度,按照“退一建一”模式,适度建设资源枯竭煤矿生产接续项目;西部地区加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统筹协调力度,重点围绕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大型煤电基地和现代煤化工项目用煤需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煤矿生产能力的前提下,新建煤矿项目。
意见表示,要调整煤炭产业结构,以大型煤炭基地为依托,稳步建设大中型现代化煤矿,积极培育一批大中型煤炭骨干企业。
另外,意见还强调,加快煤层气产业化发展。继续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科技计划,支持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技术装备研发。加快沁水盆地和鄂尔多斯盆地东缘煤层气产业化基地建设,在新疆、贵州等地区开展勘探开发试验。落实财政补贴、税费扶持、市场定价等政策措施,引导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煤层气勘探开发。
业内人士表示,煤层气产业化在煤炭工业未来发展中占据了重要位置,在行业遇到历史性挑战的背景下,未来有望成为煤炭工业发展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