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上海高通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高通”)召开发布会,指控美国高通公司(英文名:QUALCOMM Inc.,在中国市场自称“美国高通”)涉嫌商标侵权和干预执法,并提起上诉。上海高通代理律师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若剑表示,上海高通准备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美国高通的商标侵权行为,并要求国家工商总局根据“商标侵权将处罚4倍非法收入所得”的规定,对美国高通进行罚款。根据2013年在中国大陆地区的营收,美国高通可能面临近1000亿元的巨额罚款。 上海高通介绍,公司于1992年便合法注册了“高通”商标,并随后陆续申请注册了共计四个类别的“高通”商标。而美国高通1998年进入中国开始至今,一直非法占有使用“高通”字样,其侵权行为给上海高通运营造成了恶劣影响和巨大损失,为此要求美国高通停止商标侵权行为、登报道歉,并赔偿侵权损失费1亿元。 据介绍,1994年开始美国高通开始申请QUALCOMM商标,其在中国使用的中文翻译为“卡尔康”,但直到在2010年以前,其都没有申请过“高通”商标;而从美国高通1998年正式进入中国开始就以“高通”字样作为其产品和服务的商标;另外,美国高通在中国设立的高通无线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以及高通无线通信技术(中国)有限公司,均以“高通”作为企业字号的翻译。 《经济参考报》记者随后联系美国高通,想就上海高通所说的“商标侵权”问题进行深入采访。但截至发稿时,美国高通方面并未就记者提出的多个问题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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