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2015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高峰论坛在北京召开,会上,中国人民大学校长助理吴晓求指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在于透明度,P2P平台的责任是要把筹资方的信息完整的告诉投资者。 吴晓求表示,中国的金融相对比较落后。互联网金融是对卡支付功能,包括以支付宝为代表的新的支付方式,包括移动互联为载体的第三方支付,现在互联网金融还有融资,比如P2P众筹和余额宝等等。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功能是具有了新的支付能力,这个对传统支付带来了极大挑战,而且这个挑战是巨大的进步。 从众筹和P2P角度来看,支付宝的技术风险不会大于银行卡的支付风险。但是P2P和众筹的确有风险,风险在于透明度,主要是在于筹资方的透明度必须要披露,P2P平台的责任是要把对方的信息非常完整的告诉投资者,要为筹资方的信息做充分准备,必须把项目结构披露出来。现在跑路现象很严重,一种是恶意跑路,一种是技术跑路。所以互联网金融准则的关键是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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