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部“管法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十五年来首次修订,成为今年全国两会广受关注的一大焦点。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有何亮点?扩大地方立法权、税收法定等规定对普通民众有何影响?对立法者、对地方主政者而言又意味着什么?
全国政协委员、致公党湖南省委主委、湖南省监察厅副厅长胡旭晟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立法法修正案草案比较有效地从技术上解决了立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由于权力不能再“任性”从而强化了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另一方面考验地方政府的执政能力。
胡旭晟认为,本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发展,满足了社会发展的新需要,“政府不能再像以前一样随意下发红头文件,用一句时髦的话来讲,就是政府权力不能再‘任性’了。
“税收法定”强化公民权益保障
“税收法定”,是指税收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均不得新设税种、税率、征税对象等或改变法律已规定的税种、税率、征税对象等。我国现行的18种税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等3种税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开征,其他15种税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的。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将“税收”专设一项作为第六项,明确“税种的开征、停征和税收征收管理的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
技术性地解决了一些立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问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全面深化改革,改革和立法的关系如何处理?怎么解决于法有据的问题?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中给出了答案。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为我国法制实践尤其是立法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提供了比较有效的解决方案。比如对司法解释的制定权限进行了规定,指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审判工作、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在以往,司法解释有时会显得比较随意,甚至可能是变相立法,存在越权现象。”胡旭晟说。
此外,这次修订进一步遏制了立法中长期存在的部门利益倾向问题;规定对审议中个别意见分歧较大的重要条款设立单独表决制度,也具有重要意义。
地方立法权如何扩大?“扩权”同时也有“限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设区的市普遍有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立法法修正案草案作出规定,将过去49个较大的市才享有的地方立法权扩大至全部284个设区的市。这些设区的市可就城市建设、市容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胡旭晟表示,“‘扩权’的同时也有‘限权’,设区的市享有地方立法权,不意味着什么事项都可以立法,而是对可立法事项的范围进行了界定,主要就是‘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环境保护’这三大项。”
授权立法更加规范
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在现有规定的基础上增加规定,授权决定应当明确授权的目的、事项、范围、期限、被授权机关实施授权决定的方式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授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五年;被授权机关应当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授权机关报告授权决定实施的情况,并提出是否需要制定、修改或者废止法律的意见;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
胡旭晟认为,“授权立法在目前情况下有其必要性。中国处于快速转型期,很多社会关系急剧变化,如果仅仅依靠人大立法,周期会很长。因此需要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一些规定,或临机处断,变通处理。待条件成熟时,再上升到立法。这也是这次立法法的一个亮点,授权立法更加规范了。同时也规定授权立法时要明确授权事项、目的和原则,并且要求授权的过程要向人大报告,这对授权本身也是一个限制和规范。”
人大应大量增加法律专家以提高立法质量
本次立法法修正案草案加强了备案审查力度。草案规定,全国人大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可以对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
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都要在人大进行备案审查,这对人大的审查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这次立法法修订中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突出人大主导,这也是一个亮点。要实现这一点,对人大本身的能力是个考验,比如人大有没有足够的法律专家和相关行业专家,来对立法质量进行把关?我认为下一步必须给人大配备足够的法律专业人才。”胡旭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