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商局3月9日披露,因构成虚假广告,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被处罚603万元,这是我国目前针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最大罚单。 佳洁士在其电视广告中宣称,“使用佳洁士双效炫白牙膏,只需一天,牙齿真的白了”。然而,根据上海市工商局的调查,电视画面中突出显示的美白效果是后期通过电脑修图软件过度处理生成的,并非牙膏的实际使用效果。这一广告构成虚假广告,已被工商部门依法处罚款603万元。 据了解,这也是国内虚假违法广告处罚案件中金额最大的一起。上海市工商局广告处处长缪钧表示,这一数额是行政部门根据广告法,按照广告费用的一定比例进行处罚的。 业内人士表示,牙膏的作用一般是清洁,偶尔有防酸或脱敏等功能,美白实际上很难做到。根据国家已经实施的《功效型牙膏标准》,必须出具“功效作用验证报告”才能宣传功效。广告中使用PS技术可以理解,但如果将过度PS技术用于广告标的,就属于违反规定,广告标的必须维持真实性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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