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一林代表: “权”要放到位,但也要注意下面能接得住,管得好。我们呼吁放权要到位,并不是说简政放权越快越好,还是要在把事情办好的前提下放权。有些权力从省下放到市,从市到县,但县里因为没有专业化的干部队伍,拿着一堆的审批权不知如何用,反而影响了办事效率和效果。 郭乃硕代表: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现象屡打不绝的首要原因就是转包制度:一项工程项目层层转包,最后才转到包工头,一旦出现资金链断裂,包工头拿不到工钱,更不要说农民工了。另外,许多施工企业只在年终或工程完工时集中结算,平常只给工人发一定数额的生活费。要治本,就必须按月足额发放工资,这样即便拖欠也只是一个月的工资。 刘晓庄委员: 形形色色、五花八门的附加收费项目,令人瞠目结舌。然而,绝大多数消费者对那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类各异的附加收费,既不知情,也不清楚它们最终流向何方、作何用途。有的“附加费”一旦列入红头文件,征收就会没有休止。如《关于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的几项规定》至今已经超过50年,还在继续执行。有的收费虽然到了期限,却难以“断奶”,变换花样后再征收。 金硕仁代表: 从现代企业发展规律看,建立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非常有必要。目前三方协商的工资调整机制还在起步阶段,三方中的劳动者话语权比较弱的状况还是没有得到好转。一旦发生纠纷,最终利益受到损失最大的往往还是劳动者。三方协商的工资调整机制,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同时赋予工会在维护劳工者权益方面更多的武器,推动机制平衡发展。 邓伟根代表: 扶贫资金的使用要精准,不能“一刀切”“一把抓”。即便是在贫困村,也有条件好一些的。建议由地方政府对所辖范围的贫困人口进行摸底,不管城镇的还是农村的,不管是大病致贫的还是丧失劳动力的,只要收入在某个水平以下,就进行统一登记,然后把分散的扶贫资金集中起来重点帮扶这部分贫困人口。 谢子龙代表: 必须用法律手段把伸向老百姓兜里的“那只手”管住、管好。要认真治理乱收费,从法律层面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加以约束,也让公众通过法律和立法机关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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