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粮食流通四大改革破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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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粮食收储体制改革首当其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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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5
作者:记者 林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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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全国粮食流通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粮食流通工作重点有四个方面改革:一是深化粮食收储体制改革,二是完善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三是加快推进粮食企业改革,四是积极参与目标价格改革试点。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徐绍史在会议上表示,2014年粮食流通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除了实现粮食总产量“十一连增”以外,还多措并举有效化解收储矛盾。全国各类粮食企业共收购粮食7298亿斤,比上年增加409亿斤。此外,去年全国粮食系统着力推进多项改革: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文件印发实施,同时粮食系统减少粮食行政审批事项,制订新的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积极探索政策性粮食收储新机制,下达新增地方粮食储备规模计划,为今年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很好的基础。 国家粮食局局长任正晓表示,在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速推进,粮食贸易全球化、粮食购销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的背景下,国内粮食市场运行的各种矛盾交织累积,集中表现为粮食供求总量紧平衡与部分品种阶段性过剩、托市价格面临双重挤压与保护粮农利益、适度利用国际粮食资源与进口粮食冲击国内市场等三个方面的矛盾。因此,如何适应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粮食市场新形势,妥善解决进口压力大、国内困难多的矛盾,更好地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保持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粮食工作面临的重大课题。 徐绍史说,面对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粮食流通工作的阶段性特征,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粮食流通改革,推进粮食流通能力现代化。在深化粮食收储体制改革方面,核心是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发挥好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积极探索鼓励和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订单收购;在完善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方面,要逐步建立地方储备与中央储备协调运行机制;在加快推进粮食企业改革方面,粮食企业改革需要管理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取消和下放一些粮食流通领域的行政审批事项,还要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要积极推进粮食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化经营。此外,对于去年开始的农产品目标价格改革试点,要跟踪了解大豆目标价格改革试点执行情况,深入研究目标价格试点后的粮食收储问题,并为完善补贴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针对深化粮食收储体制改革,任正晓表示,今后要建立中央储备和地方储备各司其职、协同互补机制,形成储备调控合力。要强化政府粮食储备监管体系建设,健全政府粮食储备吞吐调节机制,推进储备粮收购、销售、轮换等业务环节公开透明,使储备粮更好地服务粮食宏观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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