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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信托保障基金公司及其管理团队在信托业年会上的敲定,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保障基金认购工作也取得巨大进展。《经济参考报》记者从多家信托公司处获悉,银监会已于近日下发文件,对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和管理等有关具体事项做出通知,对信托公司净资产部分,各信托公司今年4月1日起按照2014年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自此,近400亿元保障基金将趴在指定账户,而此前被券商、基金子公司等“分食”的通道业务或将无利可图。
据《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从多家信托公司求证,上述通知对保障基金的认购时间做出了明确要求。对信托公司净资产部分,各信托公司今年4月1日起按照2014年未经审计的母公司净资产余额的1%认购保障基金,并将认购资金缴入保障基金公司在托管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此外,通知规定“该部分认购资金不再根据2014年末未经审计的资产余额多退少补。以后年度,以上年末未经审计的母公司资产余额为基数动态调整,多退少补”。
另外,对于今年4月1日起发行的信托计划,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于7月15日前,将上季度认购资金缴入上述账户。而对于以后年度的缴纳保障基金的安排,通知规定,资金信托按照季度结算。
每个季度结束后,按上季度新发行资金规模1%认购;财产信托按照年度结算,信托公司将以经审计的前一年收取报酬的5%认购。
而对于信托产品的认购标准,通知只做了细化,和先前公布的情况并没有很大变化。譬如,分期放款的融资性信托,由融资人和用款人按照实际使用资金认购;结构化资金产品中,包含部分财产性信托的,区分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分别认购;家族信托区分资金信托和财产信托分别认购等。
“对于通知内容,整体来说表示赞同。不过,基金来源部分,让融资方认购资金信托按新发行金额的1%,感觉不能体现取之于市场,用之于市场的精神。因为整个基金都是为信托公司服务,本应由信托公司出资,而让融资方认购,势必增加融资成本。”对此,某知名信托公司高管直言。他认为,拉高融资方的成本,势必减少他们信托融资的积极性。
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此前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即将征收的保障基金确实是一笔占用信托公司流动性的“大手笔”。目前信托资产的存量为13万亿元,信托周期一般为三年,以每年换手1/3估算,2015年新发信托规模为4万亿元。按照新发项目上缴1%作为保障基金的规则,预估2015年信托保障基金的规模将达到400亿元。就单个公司来说,以中信信托为例,其在银行间市场披露的财务报表显示,2014年6月底,中信信托的净资产为138.39亿元,认购信托业保障基金将耗去1.38亿元。
所谓信托业保障基金,是指为了防止单一信托公司倒闭造成行业风险而设立的制度,即业界一直期待的信托业稳定基金。举例来说,信托A公司出现流动性问题,首先会通过信托公司内部化解,如若不行,股东会按照“生前遗嘱”注资缓解难题,最后在信托公司无能为力时,信托保障基金就会接盘,进而进行重组。对整个行业来说,信托产品的稳定性增强。
“认购保障基金将使通道业务无利可图,鉴于目前信托公司的通道类业务信托报酬率才0.1%至0.3%,资金信托发行金额1%的认购要求变相抬高了交易对手的融资成本,相比基金子公司、券商等资管机构,信托公司将失去优势。”对此,上述信托公司人士忧虑。
不过,多数业内人士坦言,保障基金的相关规定可能对一些信托业务产生影响。但对相关信托业务来说,有保有压;对整个行业来说,是为了使其稳定发展,不产生系统性风险。而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也在2014年的信托业年会上表示,建立信托保障制度,是一种全新的制度安排,是构建市场化维稳机制的有效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