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湖南省财政厅、民政厅、老龄办日前出台《湖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要求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实现老有所养。 按照方案,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4类老人,包括年满60周岁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年满60周岁的低保失能老人、年满65周岁的低保半失能老人、年满80周岁其子女不在当地居住或子女无能力照料的城乡低保老人,均可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 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囊括了居家养老服务、社区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养老评估等方面。其中,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包括购买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护理等上门服务及养老服务信息系统营运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主要为年满60周岁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购买机构供养、护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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