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月份70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64个,比上月减少2个;持平和上涨的城市分别有4个和2个,均比上月增加1个。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的城市有61个,比上月增加1个;持平和上涨的城市分别有3个和6个,分别比上月增加1个和减少2个。房价环比总体仍然略有下降。数据全文如下:
2015年1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一、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价格变动情况(详见附表2)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4个,上涨的城市有2个,持平的城市有4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0.3%,最低为下降1.7%。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9个,上涨的城市有1个。1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0.8%,最低为下降10.5%。
二、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
(一)与上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1个,上涨的城市有6个,持平的城市有3个。环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0.6%,最低为下降1.9%。
(二)与去年同月相比,70个大中城市中,价格下降的城市有67个,上涨的城市有3个。1月份,同比价格变动中,最高涨幅为1.5%,最低为下降13.9%。
附注:
1、现行《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自2011年1月起开始实施。
2、调查范围。住宅销售价格的调查范围为70个大中城市的市辖区,不包括县。
3、调查方法。70个大中城市的新建住宅销售价格、面积、金额等资料直接采用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的网签数据。二手住宅销售价格调查为非全面调查,采用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按照房地产经纪机构上报、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与调查员实地采价相结合的方式收集基础数据。
4、新建住宅含保障性住房;新建商品住宅不含保障性住房。
5、价格指数的计算方法详见中国统计信息网《住宅销售价格统计调查方案》。
6、表格中若含“——”,表示本月无成交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