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调整2015年对境内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规模
2015-02-16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分享到:
【字号

    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发布通知,为建立健全宏观审慎的全口径外债管理框架体系,经研究,决定于2015年度对境内外资银行(以下称“外资银行”)中长期外债管理进行适当调整。通知全文如下:

  一、关于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集中申报

  (一)银行自主核算并据此申报。外资银行根据我委制定的核算标准,自主核算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并据此提出外债额度申请。我委基于外资银行的自主核算额度,于3月底统一下达中长期外债额度。

  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核算标准为:2012-2014年度最高的中长期外债额度 外债调节系数。外债调节系数的确定方法详见附件1。

  对于不适用前款规定的新设外资银行等,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核算标准为:注册资本(或营运资金)的2倍。

  (二)申报材料、程序和时间要求。在自主核算额度的基础上,外资银行向我委递交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申请材料,包括:1、申请报告,含上年度业务经营状况、外债发生额及余额执行情况,上年度外汇资金来源情况,申请中长期外债规模及用途说明,近四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情况等;2、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3、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复印件(首次申请)。

  请有关省市发展改革委、外资银行确保申请材料于3月10日前送达我委。

  二、关于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调整

  (一)额度调增。2015年12月31日前,外资银行可申请调增中长期外债额度一次。申请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

  1、2015年初至申请日的业务经营情况,2015年度中长期外债额度实际使用情况以及2015年度短期外债的执行情况;

  2、申请调增的中长期外债规模及用途。请将拟用中长期外债支持的贷款分为已签约和洽谈中两部分,并提供详细的项目清单;对于已签约贷款,需附简要证明材料。

  (二)额度调剂。外国银行各境内分行的中长期外债额度可相互调剂使用,调剂情况由境内主报告行抄报我委。

  三、银行自律管理,政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一)各外资银行要进一步强化自律管理,认真填报有关申请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格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方向用好外债资金,切实防范外债风险和金融风险。

  (二)我委和有关地方发展改革委实施事中事后有效监管,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了解外债使用情况、指导外债资金投向,确保外资银行外债结构优化、投向合理、效益提高。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佳兆业贷款违约风波给中国企业外债敲响警钟
· 穆迪报告:俄能够偿还外债
· 海外债务增长令中国易受美国利率上升影响
· 外汇局:我国外债宏观风险可控
· 我国外债增速呈现回落态势 风险仍在可控范围
 
频道精选:
· 【思想】滴滴、快的合并背后的隐忧 2013-06-14
· 【读书】互联网以及它的时代 2015-02-13
· 【财智】多券商交易系统故障 凸显服务管理不足 2014-12-05
· 【深度】新常态下“新东北现象”调查 2015-02-16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