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的意见》,全面部署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政府职能转移、政府购买服务等改革举措。
浙江省社会组织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为该省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做出了顶层制度设计。
《意见》提出要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扩大直接登记范围,除政治法律类、宗教类社会组织及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前置审批的以外,其他社会组织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重点在行业协会商会中引入竞争机制,取消 “一业一会”限制;降低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登记门槛,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支持城乡社区成立枢纽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工作室。
同时,《意见》明确要分类推进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职能、资产、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编制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的目录、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目录、优先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推荐目录。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纳入政府产业扶持和社会事业发展扶持政策范围。
不仅如此,浙江省还大力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 《浙江省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出台,对社会组织信用信息记录、管理等做出具体规定,提出了浙江省社会组织失信行为记录标准(试行),建立了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