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此前震惊保险界的泛鑫美女高管陈怡携款外逃案今日上午进入初审宣判开庭,陈怡以集资诈骗罪名被判死缓,缓刑2年执行,剥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月11日消息,此前震惊保险界的泛鑫美女高管陈怡携款外逃案今日上午进入初审宣判开庭,陈怡以集资诈骗罪名被判死缓,缓刑2年执行,剥夺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原泛鑫保险高级顾问江杰被判无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日庭审于上午10:30准时开庭,不到10分钟即结束,陈怡作为泛鑫原实际控制人、总经理以集资诈骗罪站上被告席,与她一起被起诉的还有另一涉案人——原泛鑫保险高级顾问江杰。2012年3月,江杰经陈怡介绍进入泛鑫保险,在泛鑫案曝出之时,江杰以恋人身份陪同陈怡逃亡海外。
2013年7月28日,陈怡、江杰在将5000万元港币转至香港后,携带83万余欧元等巨额现金和首饰、奢侈品等潜逃境外,直到在斐济被捉拿归案。而泛鑫案已经被作为潜逃境外典型案例被记录在册。
案件回顾:虚构保单为理财套取手续费
而在7个月前的7月10日,泛鑫一案首次开庭,据检方陈述,陈怡与另一高管谭睿(另案处理)将保险产品虚构成理财产品欺骗客户购买,采用“长线短做”的经营模式营造了一场旁氏骗局,涉案总额高达13亿元。
也就是,将保险公司的20年期寿险产品虚构成年收益10%左右的1年至3年短期保险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他们谎称这笔资金为正常保费,借此套取保险公司返还的手续费。
这一模式的实施还需要两方:一是合作的保险公司,二是保险代理人。而这些与泛鑫签订“销售保险产品代理协议”的保险公司分别有昆仑、幸福、阳光、光大永明、海康、泰康等6家,是陈怡、江杰先后以泛鑫保险、浙江永力和中海盛邦名义,在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期间签署的。
同时他们还在各地招聘了400多名保险代理人,组成11个销售团队,通过银行代售或代理人直销,在江浙沪等地向4433人售卖上述虚假的保险理财产品,共计骗取人民币(6.2422,
0.0017, 0.03%)13亿余元,还向保险公司套取手续费10亿余元,最终返还给客户的不足4亿。
不过,陈怡拒不承认这一罪名,认为自己只是职务侵占罪。她对控方指认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对于“长线短做”的营销模式,她认为并非蓄意诈骗,而是希望通过引进风投、上市等方式补上资金“漏洞”。她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侵占了公司财物,应构成职务侵占罪。
而陈怡在谈起江杰时,多次为其辩白,称尽管江杰有家庭,但两人当时为恋人。按照陈怡说法,她并未把公司违规状况告诉江杰,对方并不清楚公司财务和运营状况。直到2013年5月-6月公司资金链出现重大问题,她才据实以告,其后两人策划潜逃境外,最后于2013年8月19日在斐济被捕归案。
泛鑫风波:保监系统纷纷排查风险
2013年8月,上海最大保险中介泛鑫保险的美女高管陈怡跑路一事引发了业界震动,而后2014年9月10日,被另案处理的原泛鑫保代运营总监谭睿,以及泛鑫保代创始成员之一的罗珺等人又被送上了法庭,罪名同样是集资诈骗。泛鑫的余波未尽,保监会、多地保监局就纷纷开展对相关风险的排查。
美女高管跑路事件爆发后,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险专业中介业务风险排查的通知》,要各家保险公司及专业中介机构进行业务风险自查。2013年11月份,保监会再度下发进一步“风险排查通知”,同时通报了部分险企在风险自查中存在的问题。
据媒体报道,2014年2月24日,北京保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北京保险专业中介业务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保险机构和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重点排查几个方面的风险。
2014年4月底,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启动了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在“全国保险中介监管暨中介市场清理整顿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要求此次全面清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求清理整顿全部工作任务2015年3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