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明白为什么深圳市、南山区两级政府多个文件均已确定了‘邦达花园’的盘活主体为深圳市家品公司后,深圳市投控公司还要改变两级政府的决定,擅自确定由深圳市京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市京益公司)作为盘活主体。本来已经谈好了赔偿方案,因为深圳市投控公司横插一杠子,造成我们的赔偿问题迟迟不能解决。”“邦达花园”百名小业主维权代表王春梅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
因为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简称投控公司)的行为影响了“邦达花园”的盘活,2014年11月3日,包括唐大东、许岳清、黄成才等在内的多名业主将深圳市投控公司起诉至南山区人民法院。
“盘活”主体之争
邦达花园项目位于深圳南山区前海路与南山街交叉处。记者在现场看到,邦达花园占地约七千平方米,场地建有一栋七、八层高的破旧楼房,房间均没有窗户,无人居住,其余的空地成了临时停车场和废品收购站。它周边发展迅速,早已是高楼大厦,其向北不远处就是深圳前海新区,邦达花园像是一个“疮疤”,“烂尾”十五年。期间,上百名业主住不进房、拿不到赔偿,“盘活”工作也已持续了十年之久。
邦达花园所在地块原为深圳市家品实业有限公司(简称家品公司)历史用地。1997年7月,工商部门批准家品公司、华置公司、金晖公司联合成立深圳市和耀房地产开发公司(简称和耀公司),作为邦达花园的项目开发公司。1998年9月11日,和耀公司与规划国土部门签订用地合同。2003年5月28日,和耀公司因提供虚假资料和虚假注资被工商部门撤销公司登记,吊销营业执照。邦达花园项目因此成为烂尾楼。
2004年,深圳市政府将邦达花园确定为52个问题楼盘之一。2004年,深圳市政府《关于子悦台等52个“问题楼盘”处理意见的批复》称,在开发商自行妥善处理好债权债务关系的前提下,允许上述问题楼盘项目进行合作建房或直接置换土地使用权的受让方。自此,多家公司围绕邦达花园展开角力。
2008年10月8日,由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局、南山区人民法院、南山区旧城改造办公室等九部门组成的邦达花园问题专项工作组出具的《邦达花园问题楼盘盘活工作报告》,认定家品公司为盘活主体。
2009年3月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和耀公司的系列执行案件的报告》称,我院支持由深圳市家品公司为主体开展盘活工作。随后,根据南山区法院及南山区政府要求,家品公司将1000万元资金汇入南山区法院账户,用于支付被执行人和耀公司系列执行案的执行异议保证金。
2009年5月29日,深圳市政府下发《关于研究问题楼盘处理和原国威广场用地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72号),关于邦达花园处理意见为“请南山区政府争取促成家品公司、京益公司合作盘活邦达花园,相关经济关系由两家公司自行理顺。”
然而,因为家品公司与京益公司立场相差极大,双方始终无法形成妥协。2010年6月7日,南山区政府向市政府请示由家品公司作为邦达花园项目的开发主体。2010年6月29日,市规划国土委函复同意南山区政府方案。2011年7月4日,深圳市政府决定,同意南山区政府的建议。
2012年11月27日,家品公司发出《邦达花园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公告》,要求原邦达项目的债权债务人申报债权债务;家品公司与业主签订赔偿协议。邦达花园盘活工作按部就班进行。
深圳市投控公司“搅局”
在百名小业主迎来“解套”之际,深圳市投控公司“横插一杠”,使邦达花园盘活工作停滞两年多。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深圳市属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深圳市人民政府投融资平台之一及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辅助平台。深圳投控公司认为,深圳家品公司原为市属国企,在其改制时未将邦达花园项目上的相关权益纳入改制资产的范围,根据深府函[2011]31号第二项第五条的精神,原家品公司在邦达花园项目的相关权益应归市属国有,由投控公司继承。
在政府确定的盘活主体家品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2012年6月21日,深圳市投控公司与深圳京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书,擅自约定由京益公司作为盘活主体。
事实上,京益公司早在2006年就介入盘活邦达花园。和耀公司与京益公司于2006年11月8日签订《南山“邦达花园”项目合作协议书》,内容为:京益公司同意代和耀公司偿还因“邦达花园”项目对外欠下的债务,同时和耀公司同意将其“邦达花园”项目所在地块的全部权益抵偿给京益公司。
但是,京益公司这一介入并未得到主管部门的认可。2008年10月8日,由深圳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深圳市规划局、南山区人民法院、南山区旧城改造办公室等九部门组成的邦达花园问题专项工作组出具了《邦达花园问题楼盘盘活工作报告》。该报告称,和耀公司是韩巍采取欺诈手段违法成立的项目公司,已于2003年5月被撤销公司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和耀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只能开展与清算工作相关的工作。因此《南山“邦达花园”项目合作协议书》没有法律效力。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人士表示,深圳投控公司在无任何证据证明其拥有邦达花园项目权益的情况下,未经评估,也未经招拍挂程序即擅自与京益公司签订协议,并确定由京益公司负责盘活邦达花园,这严重违背市、区政府多个文件精神。
国土资源部于2002年发布的《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指出,涉及“土地权属争议”须由县级以上国土部门调查处理或司法机构确权。在处理涉及国有资产的转让开发,必须严格遵循“资产界定评估、招拍挂”等市场交易程序。
《邦达花园问题楼盘盘活工作报告》认为,在未完全理清邦达花园产权问题之前,政府不宜对邦达花园进行拍卖。如果要进行拍卖,也应由产权人或债权人(如家品公司等)提出。
2012年7月26日,深圳市南山区城中村(旧村)改造办公室认为,深圳投控公司的作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目前的盘活工作。”2012年10月,深圳市政府做出批示,要求深圳投控公司抓紧核实有关邦达花园“改制资产”问题,澄清事实后仍由南山区政府处理。但是,两年多来,深圳投控公司未有任何核实“改制资产”的作为,致使家品公司对邦达花园的盘活工作无法启动。
司法途径或为最终解决之道
“邦达花园目前的这种乱局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深圳市家品实业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应扬表示,深圳市、区两级政府对邦达花园盘活工作一直很支持,但就在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之时,投控公司与京益公司突然签订了授权协议,直接干扰了这个进程,使盘活工作停滞至今。
深圳市投控公司介入后,小业主们延续15年的赔偿仍看不到希望。王春梅表示,投控公司与京益公司签订合同后,我们到投控公司了解情况,投控公司答复他们才是邦达花园项目的大股东,我们问那以后是不是找你们解决赔偿,他们又说,不要找他们,要找就去找市、区政府。
深圳市政府早在2011就发文确定家品公司作为盘活主体一事,深圳市投控公司自主选择盘活主体有何依据?面对这些问题,深圳投资控股公司法律产权部部长樊时芳承认当初自主选择“盘活主体”有不当之处,“我们不是政府部门,看不到相关文件,对当时的‘盘活主体’信息了解不全。”
樊时芳表示,我们接到京益公司对邦达花园涉嫌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相关举报,经核实,认为情况属实。当时京益公司答应,如果京益公司作为盘活主体的话,它可以向投控公司兑现邦达花园流失的那部分国有资产,投控公司便与该公司签订了这个协议。“这都是为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她说。
至于为何没有走司法渠道予以确权,樊时芳解释称,烂尾楼盘涉及维稳等复杂因素,同时走司法渠道又比较漫长。所以就选择了通过这种协调解决的方式来解决。
记者调查发现,邦达花园烂尾长达15年之久,围绕“盘活主体、土地权属”纷争却始终停留在政府协调层面,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确权解决。
对于邦达花园盘活一事,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张孝德认为,“问题楼盘”是否存有“国有资产”,首先要用当年的法律去界定,决不能用现在的法律去推倒重来;其次任何权益主张都必须依法合规,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法律原则,决不能超越司法程序,擅作裁定。第三,“烂尾楼”涉及民生大事,各地政府不能袖手旁观,应及早促成权益纠争方进入司法渠道解决。
2014年3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上报深圳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邦达花园烂尾楼盘活工作的请示》称,鉴于市投控公司系市国资委直接监管的企业,建议由市国资委牵头,积极协调市投控公司通过司法程序确认邦达花园项目有关权益;为推进该楼盘盘活工作,恳请市政府协调有关部门,加快确定邦达花园项目土地权属,以便加快推进邦达花园烂尾楼的盘活工作。
但小业主至今没有看到“邦达花园”盘活迹象。近日,记者就“邦达花园”盘活进展情况,分别发函至南山区政府等相关主管部门,但截至发稿,均没有收到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