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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商办”正迎来新契机。在近日举行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上,保监会主席项俊波表示,2015年将积极争取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
关于2015年工作部署,项俊波表示,要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服务。把握国家养老保险制度重大改革的契机,争取相关部委支持,力争出台加快商业养老保险发展的政策意见。推进保险机构在更大范围和更高统筹层次上经办新农合等各类医保服务,协助政府转变医保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深度介入全民医保体系建设。积极争取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支持保险机构大力拓展企业年金业务,跟踪研究职业年金制度进程,有序推进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积极争取保险机构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这一说法在公开场合出现尚属首次。一位业内人士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目标包含了两层内容,一方面是推动保险公司经办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扩大,另一方面是希望保险机构参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资金管理。
基本养老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年来基本由各地社保机构经办。不过,在社会保险的另一重要组成部分——医疗保险领域,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已有先例。
2012年4月,卫生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服务的指导意见》后,中国人保、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等多家公司参与新农合经办,目前保险业参与新农合经办业务覆盖4000万人,委托管理资金超过60亿元。2012开始铺开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也由商业保险机构经办,用基本医保结余基金,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建立政府、个人和保险机构共同分担大病风险的机制。截至2014年末已在27个省开展了392个统筹项目,覆盖人口7亿人,参保群众保障水平普遍提高10到15个百分点。各类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人数达3.2亿。
大病医保“商办”可以利用保险企业的灵活性、市场性,放大保障效应。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商业保险公司的介入,强化了政府监管职能,克服了原有人手不足、弄虚作假、以权谋私等弊端。且在控制不当医疗支出上更有优势,加大了对不当医疗行为的管控力度。
而在养老保险领域,目前也已经有了养老保险“商办”的探索。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在四川省一些地区,保险公司已经有数年经办新农保经验,“尽管目前范围不大,只覆盖了大约100万人口,但是实践效果良好,因此希望未来能扩大这项业务的覆盖面。”
政府“甩手”可能带来诸多好处。一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经办养老保险过程中,若社保机构统包统揽,则需要增设管理队伍,设施设备、运营开支等直接和间接开支,而选择服务外包,只是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边际成本”,可以大大节省政府费用,降低行政成本。“在养老和医疗领域,如何把社保和商保更好地结合起来,把保障的链条拉得更长,值得进一步探索和创新。不光在服务上,在制度上也可以进一步合作。”
此外,保监会希望推动目前具有企业年金资格的保险公司获得社会保障基金委托投资资格。目前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主要通过南方基金、博时基金、华夏基金、中金公司、中信证券等18家管理人实现。保险公司尚未获得选聘资格。不过,作为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已经较为成熟,截至2014年末,企业年金受托服务覆盖3.5万个企业的877万职工,受托管理资产3160亿元。随着保险业投资功能和投资能力的不断提升,险企在社会保障链条的作用有待继续挖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