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审计署了解到,近年来金融审计重点对债券交易中违法犯罪问题进行了揭露和查处,先后查出11起案件线索,涉案人员44名。这些案件线索均已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处理。
据审计署金融审计司介绍,债券交易犯罪行为的主要手法是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与民营企业内外勾结,利用主管或具体操作债券业务的职务便利,采取将本机构持有的债券先低价卖给民营企业,再加价回购或由民营企业加价转售,以“空手套”的无本金交易方式,侵占原本应归属金融机构的债券收益。
2014年,审计署在对“一行三会”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时发现,监管部门之间存在职权分割不当、协作机制不畅等问题,影响了相关政策实施效果,如债券市场监管标准不一导致监管套利等情况,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审计建议,以促进政策措施进一步落实到位。
金融审计更加注重把审计查处问题与完善制度相结合,从体制机制上提出解决的办法,及时关注金融创新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尤其是利用金融创新逃避监管等问题,促进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如审计反映的债券市场中通过结构化理财产品进行利益输送等问题,及时揭示了金融领域的最新发展和存在的问题,为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提供了政策参考。
此外,审计署在2014年的审计中还发现金融机构内部人员采取各种手段侵占挪用国有资产、输送巨额利益以及内外勾结骗取贷款等案件线索14起,初步查明涉及银行内部人员88人,包括个别金融机构领导人员用职务便利为亲属谋取巨额利益、有的通过操控结构化证券投资交易非法牟利等案件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