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业协会1月20日宣布对包括中益汇金、中财鼎盛等在内的4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做出纪律处分。 基金业协会表示,前期,投资者向其投诉反映,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北京中益汇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益汇金)、中财鼎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财鼎盛)未能按约定支付投资本金和收益,存在涉嫌虚构投资项目或擅自变更资金用途等违法违规问题。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分别对中益汇金和中财鼎盛进行了现场检查。 在现场检查期间,中益汇金和中财鼎盛对检查工作不予配合,拒绝提交相关资料。同时,协会发现中益汇金、中财鼎盛存在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事项等违规情形。特别是,中益汇金和在协会登记的北京中农德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德金)、北京中富知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富知金)互为关联方,3家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均未按规定向协会申报关联方信息。 根据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自律监察委员会审理,基金业协会决定对中益汇金及其法定代表人唐群雁、中农德金及其法定代表人隋欣、中财鼎盛及其时任法定代表人高培峰做出公开谴责、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对中富知金法定代表人付强做出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被加入黑名单的机构或人员,不得从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