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中信证券公布了融资融券业务的整改措施。该公司宣布,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自2015年1月16日起,公司将不允许新增任何新的合约逾期,距合约到期两周前将反复提醒客户及时了结合约,对于到期未了结的合约将强制平仓;在监管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完成旧的逾期合约;将融资融券业务客户开户条件由客户资产满人民币30万元提高到客户资产满人民币50万元。 16日,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了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的现场检查情况,包括中信、海通等在内的12家券商遭证监会“点名”。邓舸表示,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3家公司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对这3家公司采取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不过,就在证监会通报两融业务处罚的同日,中信证券披露遭到大股东高位减持。中信证券1月16日公告称,大股东中信有限日前4次减持公司股票合计3.48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初步计算,中信有限上述4次减持套现金额超过1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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