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平台在猜测、翘首企盼监管政策中度过了2014年,直到2014年12月18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股权众筹成为高层首个纳入正式监管的互联网金融领域。不过业内人士表示,虽然有了章程可依,但中国的股权众筹仍旧风险较大,这也就是为什么《办法》对投资者金融资产有较高要求的原因。一些民众大呼此办法对投资人的界定将使股权众筹成为“土豪”的游戏,该业内人士则认为,《办法》恰恰体现了对行业未来充满期待,开头保守些,在行业运行平稳后再慢慢放松,这是惯常的做法。
InnoTREE创始合伙人滕放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有了规定之后,我们双手欢迎,我感觉有规定真好,我们不怕竞争,我们怕的是没底线的竞争。”股权众筹的模式为不懂资本运作却拥有高成长空间的商业模式创造了蓝海空间,更大程度去除了创业者和投资者间的中介瓶颈,降低了创业项目融资过程中劣币驱逐良币的可能性。不过,股权众筹平台的风险性与缺陷性也相当明显,滕放表示:“中国股权众筹模式尚处于探索阶段,风险较大,尤其作为一般投资者,更应谨慎。对于投资者,我们不会建议投资者将100%的资金投进股权众筹项目,应该拿出一部分钱进行配置,进行拆分,就像压跑道一样,将资金拆成20份,只要有单个收益超过20倍,那整个项目就是赚钱的。”
滕放告诉记者,为了尽可能规避风险,中国的股权众筹一般采取“领投+跟投”的投资模式,这与美国流行的“合投”模式有所区别。由于美国的征信体系比较完整,且法律尽职调查、商业尽职调查等比较成熟且对外公开,所以在信息披露方面比较完善,美国的股权众筹项目会有一个或几个发起人,号召大家共同投资一个项目,这需要较强的信任关系和完善的信息披露体制。而在中国,现在普遍的模式是有一个领投人,这个人一般是有较多经验的,投资过较多成功项目的,有成功退出经历的,且有能力和时间帮助企业增长的人。由领投人先投资,跟投人出于对领投人的信任来进行投资。由于领投人资历与对行业有较成熟的判断,这也成为减少投资风险的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