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额宝运营方天弘基金的两大股东蚂蚁金融服务集团(以下简称“蚂蚁金服”)和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君正”)之间的纷争终于公开化。 1月4日蚂蚁金服向《经济参考报》记者确认,已于12月10日以内蒙君正为被申请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针对内蒙君正拒不履行《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增资与认购协议》的问题,请求裁决内蒙君正履行协议向天弘基金缴纳应缴出资额6943万元,并请求裁决在内蒙君正全额缴纳出资额之前依法限制内蒙君正对于天弘基金未出资部分的股东权利。 2013年10月10日,内蒙君正发布提示性公告,称内蒙君正及天弘基金其他股东已于10月9日与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蚂蚁金服”)就天弘基金增资扩股和全面业务合作达成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中,蚂蚁金服将以11.8亿元认购天弘基金2.623亿元的注册资本,内蒙君正出资6943万元认购天弘基金1542.9万元的注册资本。 截至2014年6月27日,蚂蚁金服及天弘基金的四家员工持股法人主体分别向天弘基金全额缴纳了增资款,完整履行协议约定。但内蒙君正在收到天弘基金的书面通知后,并未按《协议》约定向天弘基金缴纳任何出资额,反而于2014年6月底去函天弘基金,以增资扩股国资评估存在问题为由,要求天弘基金及相关各方停止增资扩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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