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通过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2016年基本完成财税改革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如果说2014年是改革的方案出台、初步推进之年,那么2015年将是财税改革多项“硬骨头”的攻坚落地期。
三项财税改革任务分别为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制度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专家称2015年财税改革将在三大领域往前推进。
其中,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将先行。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从预算透明度、跨年度预算到预算管理的方方面面,从转移支付、地方债到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整顿,2015年,预算管理改革的各个要点都会有具体操作上的要求。”
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中,最受外界关注的当为地方债管理问题。专家透露2015年地方债发债规模将有所扩大,并将试点发行政府专项债券。
作为财税改革第二项重点任务,税制改革也将在2015年大跨步向前迈进。税制改革重点锁定六大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
贾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按照要求,明年增值税要实现全覆盖,也就是说在2015年底之前,‘营改增’要全面完成,在统一市场上增值税要完全取代营业税。另外资源税改革2015年会继续扩大品种的覆盖面。至于消费税,应该比较快就会听到官方消息,要把现在百分之百归中央的消费税转出一部分相对稳定、大宗、可观的消费税给地方,这将是很重要的年度改革任务。”
至于社会关注热点房地产税立法问题,贾康表示:“2015年能看到加快立法方面的具体部署,年内立法会有实际动作。房地产税立法要经过‘一审’、‘二审’、‘三审’,我理解最后的审批要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道理2015年会进入‘一审’程序。”
财税改革的第三大任务是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理顺中央地方关系。多位专家称,“这是比较复杂的,明年可能还是要从研究开始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