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消息,该省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从明年起,三级及以下资质交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审批。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明年要在全国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等九大领域改革。根据这一精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实行分级审批。一级资质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初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二级资质由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初审,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批;三级以下(含三级、四级和暂定)资质审批权限自2015年1月1日起下放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开发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据悉,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应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于15日内需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2年,开发项目未完成的,有效期可以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年。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权限下放后,该省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的工作重点将从事前审批向日常监管转变,切实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加强资质规范管理,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搞好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