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个人房产税试点政策继续生效
2014-12-23    作者:    来源:证券时报网
分享到:
【字号
    上海市政府22日在其官网发布通知指出,《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号)经评估继续有效,请继续按照执行。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并从1月28日启动房产税试点。目前,该试点政策已施行3年。
    根据办法,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需缴纳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
  凡标注来源为“经济参考报”或“经济参考网”的所有文字、图片、音视频稿件,及电子杂志等数字媒体产品,版权均属经济参考报社,未经经济参考报社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载、播放。
 
集成阅读:
· 为房产税开征、"以房反腐"铺路
· 从房产税试点失败汲取教训
· 贾康:房产税明年应进入立法程序
· 贾康:房产税明年应进入立法程序 不会大幅拉低房价
· 房产税改革要走法治化立法路径
 
频道精选:
· 【思想】不动产登记会让楼市撞冰山吗 2013-06-14
· 【读书】任何我们所做的,都是在反思与救赎 2014-12-22
· 【财智】多券商交易系统故障 凸显服务管理不足 2014-12-05
· 【深度】“盗窃式育种、蒙骗式营销”通吃产销两头 2014-12-23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媒体刊例 | 友情链接
经济参考报社版权所有 本站所有新闻内容未经经济参考报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
新闻线索提供热线:010-63074375 63072334 报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57号
JJCKB.CN 京ICP证1202870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