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建筑工地打工14年了,年年欠薪,年年讨薪,这些艰辛的路,说出来都掉眼泪。”报载,来自河南的建筑工人张克俭说,至今,他还没有拿到去年的工资。 其实,每逢过年都要经历一次“掉眼泪讨薪”的农民工,又何止是张克俭一人?每逢年终岁尾,为农民工讨薪都会成为地方政府的一项重点工程。然而,年年欠薪年年讨,年年讨薪年年欠,即使当年惊动了国务院总理,即使恶意欠薪进入了刑法追究,但农民工的工资支付,至今还是没有得到根本性的好转。 12月5日,由多所高校“关注新生代农民工计划”发布的《当代建筑业欠薪机制与劳资冲突调研报告》显示,建筑行业对农民工的欠薪,存在着制度性的必然,那就是建筑工程层层转包的存在,造成了层层盘剥的“食物链”,使处于顶端利益的开发商和总包施工企业都能逃避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直接责任,而使处于利益链条最低端的农民工的权益受到伤害。 据《报告》所调查的138起欠薪案例中,层层分包与转包的比例高达97.1%。由于层层转包的普遍存在,使农民工往往无法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138起集体讨薪案例中,没有劳动合同的比例高达95%。而没有劳动合同,农民工即使诉诸法律维权,“依照约定,全额结算”的比例仅为44.9%,行政部门和司法部门往往会依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支付工人工资。恶意欠薪虽然入罪,但各地行政和司法执法部门却并没有严格执行。“恶意欠薪入罪”,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实施。 《报告》调研138起案例显示,高达94.9%的讨薪案例,工人在讨薪期间无报酬,交通、食宿自理。工地方欠薪的违法成本被转嫁到了欠薪农民工身上。即便100%讨薪成功,涉事工地所付出的也只不过是他们本应付给农民工的工资。正是由于这些制度的缺陷,法律对欠薪者的宽松,致使拖欠农民工工资成了某些单位缓解资金难题的首选办法,利益最大而风险最小。 然而,欠薪对农民工的伤害是巨大的,我们的制度和法律,如何保障农民工在过年时,不再经历让人掉眼泪的艰难讨薪,而是高高兴兴地拿着工资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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