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17日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现行税收政策规定,个人从上交所、深交所取得的股票转让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转让限售股,征收个人所得税。《办法》明确了这一征收政策,规定对于个人转让上述两种情形以外的股权取得的所得,应依法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