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11日从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了解到,经过一年试运行,由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中国煤炭运销协会、鄂尔多斯市煤炭销售协会编制的“鄂尔多斯动力煤价格指数”和“鄂尔多斯煤炭公路运价指数”,从2015年起将正式对外发布。
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副总经理李学刚介绍说,两项指数的发布主体为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发布时间为每周五下午16时。在发布指数的同时,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还将对外发布动力煤的煤种价格指导区间、运输价格指导区间。
其中,煤种价格指导区间包括坑口价和车板价,坑口价涵盖4200大卡、4500大卡、4800大卡、5000大卡、5200大卡、5500大卡等六种规格的动力煤价格,车板价则涵盖了从4500大卡到5500大卡的五种动力煤价格。
被誉为“塞外煤海”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炭探明储量近2000亿吨,2013年原煤产量达5.76亿吨,是全国原煤产量最大的地级市,也是全国主要的动力煤生产基地之一。今年前三季度该市已产煤4.7亿吨,以动力煤为主,销售辐射华北、华东和东南沿海等国内主要煤炭市场。
“鄂尔多斯动力煤价格指数”和“鄂尔多斯煤炭公路运价指数”的数据采集范围覆盖了鄂尔多斯地区所有的煤矿、集运站,数据来源权威、详实,试运行一年来基本反映市场走势。今年12月4日,在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组织下,指数编制方法的科学性通过了来自中国价格协会、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信息中心等国内权威部门的专家论证。
“与秦皇岛等东部沿海煤炭集散地编制发布的煤炭价格指数不同,鄂尔多斯市编制发布的是动力煤产地价格指数和煤炭公路运价指数。”李学刚说,对准确反映我国动力煤市场走势,完善煤炭价格形成机制,具有不同的意义促进全国煤炭市场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