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残破地膜引起的农田“白色污染”,新疆自今年12月起全面推广使用厚度为0.01毫米以上的高标准“厚地膜”,不仅引导规范了农用地膜的生产应用,还为回收再利用提供了保障,有效推动了“白色污染”防治。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新修订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将此前地膜“推荐性”地方标准修改为“强制性”标准,并在地膜厚度标准上,取消了国家标准的0.008毫米最小厚度,继续保持0.01毫米最小厚度,并增加了0.012、0.014、0.20毫米三个厚度,同时提供了推荐使用天数。 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夏青说,本次地方标准修订以“可回收”为目标,充分考虑当地气候特点和农业生产方式,所确定的农膜厚度指标和物理机械性能指标更适合地膜使用和收回,同时兼顾了农企利益、现实利益与长远利益。 20世纪80年代,新疆首先在棉花种植上大范围推广地膜覆盖技术。新疆目前成为国内地膜覆盖种植面积最大、地膜用量最多、普及率最高的地区。据自治区农业厅资源与环境保护站抽样调查显示,当地农田平均每亩地膜残留量已达16.88公斤,是全国平均水平的4-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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