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内两提成品油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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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压力加大税收法定难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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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3
作者:记者 赵婧 王璐/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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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消息,决定再次提高汽油、柴油等成品油消费税。根据新规,汽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从每升1.12元提高到每升1.14元;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从每升0.94元提高到每升1.1元。新规将自12月13日起执行。
这是继11月29日年内首度上调成品油消费税后,第二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率。专家称这反映出油价连续下跌导致消费税收入下跌,对财政压力加大,而频繁上调税率也表明我国税收政策距离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
11月底以来,受石油输出国组织(OPEC)各成员国未就减产达成协议等因素影响,国际市场油价大幅下跌,12月12日前10个工作日平均价格继续回落。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测算,汽、柴油价格每吨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而由于汽、柴油消费税单位税额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折合每吨影响汽、柴油价格分别少降500元和240元。两个因素相抵,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政策调整提税选择在油价下行时实施,不仅没有因提价导致油价上涨,还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兼顾居民和下游企业的承受能力。
专家表示,中国消费税在世界上仍然偏低。“环顾世界,各国对破坏环境的产品如成品油,历来是重税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说,调税后中国汽油每升含税1.4元,折合不到0.23美元。而全世界OECD的34个国家成品油平均每升含消费税大约0.67美元,一些发达国家如法国、德国都在0.7美元、0.8美元,土耳其达到1.4美元。
成品油消费税的调整是整个消费税改革的一个重要环节。现在我国消费税还存在着征收范围偏窄、税基偏小、税率结构不尽合理、调节力度不够充分等问题。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调整消费税征收范围、环节、税率,把高耗能、高污染产品及部分高档消费品纳入征收范围”的要求,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
隆众石化网分析师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我国成品油消费税还是从炼厂环节征收,而最终的改革方向将会转移到消费终端。近期成品油消费税的调整,也是改革和完善消费税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选择在成品油连续跌价的时机下调,相当于加税不加价,可以让消费税的改革过程相对缓和一些。”
此外两部委还表示,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将继续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年内两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对外释放出中国借助强化消费税杠杆作用,更强硬的节能减排政策信号。”财政部财科所所长刘尚希对记者说。
据记者了解,消费税设立之初,每年征收的总量并不高。到2008年,也不过2568.27亿,占中央政府本级税收的8.29%。2009年“燃油费改税”第一年,消费税总额就猛增了85.4%,达4761.22亿元,占中央政府本级税收的14.27%,到2013年时,消费税总额已经跃增至8230.27亿元,是2008年3.2倍。这主要是成品油消费税的贡献。
根据商务部石油行业经济运行的数据,2013年全国消费成品油超过2.8亿吨,其中最大的两个品种汽油和柴油分别超过0.93亿吨(1吨约1350升)、1.7亿吨(1吨约1190升),按此计算,2013年征收的成品油消费税在3000亿人民币左右,占消费税总额的36%,其税率稍有增加,都会极大地增加中央的消费税收入。
按2013年成品油消费的估算,11月底上调消费税,成品油税率提升至少为中央政府增加了460亿元的收入,占原有成品油消费税的15%。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朱为群告诉记者:“未隔多时,成品油消费税又一次提高税率,的确反映出油价下跌下财政压力加大。”
半月内成品油两度提税,老百姓不禁担心未来是否会第三次提税。根据隆众石化网数据计算,私家车加满一箱油,按照55升容量计算,需缴纳消费税75元。未来若继续提高税率,老百姓将承担更多消费税。对此,两部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结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和国际市场油价变化,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统筹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而朱为群看来,频繁提高税率,也反映出税收政策调整离税收法定原则的要求还有很大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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