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调查统计司巡视员徐诺金在日前举行的新供给金融圆桌“加快发展互联网时代的普惠金融”研讨会上表示,开展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有准入管理,这种监管可以像改革上市公司制度一样采取注册制。 徐诺金表示,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互联网金融,一个是,把它看成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就是利用互联网的优势和金融机构的专业优势相互借势来获得各自的发展。另一个是把它理解为互联网与金融之间的一种融合,把它完全变成了一种新的业态。 徐诺金指出,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或融合都未改变其金融本质,所以还要对其进行监管,对于如何监管,他提出四点建议: 一是开展互联网金融一定要有准入管理。“要有人来管它,这个准入管理可以不是审批制,像我们要改革上市公司制度一样可以采取注册制。” 二是我们要侧重于互联网金融的交易秩序的管理,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互联网上开展金融业务活动的秩序,提高互联网交易程序的公正性、交易过程的透明度。让每一个互联网金融交易活动的参与者充分了解有关交易规则。 三是自担风险,网上金融风险要在网上自我消化吸收。这一条是我们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管理需要特别注意的。对互联网上的风险,一定要由相关参与方在互联网领域自我消化吸收,防止类似传统金融把金融风险都转化为社会风险。 四是要鼓励充分竞争,反对垄断思维,因为互联网金融本来就是开放的、自由的。唯有竞争,才能保持恒久创新活力,所以一定要竞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