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举行的陕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陕西省审计厅负责人就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情况作报告。其中,相关部门对“三公”经费、会议费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方面审计查出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据陕西省审计厅厅长李健介绍,在2013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审计中涉及的47个省级部门单位均向审计厅送了整改报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基本到位。有关部门给予党政处分7人,诫勉谈话77人,批评教育82人,退还资金917万元。 在今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中,7个省级部门按照预算执行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开展审计整改工作。针对“三公”经费超预算问题,相关单位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 内审自查审计抽查的15个单位,对自查抽查发现存在的预算编制不完善、不细化,“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超预算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细化部门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措施。 46个事业单位“三公”经费、会议费以及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审计调查结果上报后,陕西省委、省政府要求对重点单位和人员进行查核和追究。目前,各相关单位正在围绕审计指出的问题开展审计整改。下一步,陕西省审计厅将会同纪检监察部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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