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严控公积金缴存比例被纳入下一步央企高管薪酬改革范畴,将对央企高管实施严格的公积金管控,规定央企负责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企业负责人工作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不少网民表示,希望央企高管公积金缴存设红线能严格落实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同时,进一步规范央企职务消费,防范其他变相福利滋生。
公积金腐败或远去
“公积金福利严重失衡,早该治理了!”网民“子默2010”指出:“现行公积金制度存在两大弊端,一是在电力、通信、金融等垄断行业,企业职工尤其是高管的工资待遇原本就高得离谱,缴存高额公积金更是变相把国家财产变为私有,滋生‘福利腐败’温床。二是违背了公积金保护中低收入者利益的制度设计初衷,进一步拉大了社会贫富差距,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导致社会矛盾。”
“央企及国企的高管公积金高得吓人,我们这里的银行中层,光公积金(单位加个人)就将近万元一个月,何况高管呢?央企高管公积金长期无底线,不仅是严重的社会分配不公,而且是违规。”网民“小小掌上珠”说,现在拿央企高管“开刀”,势必带动更多垄断国企规范公积金缴纳,央企和国企职工离“躺枪”也不远了,未来公积金缴存或许真能公平起来。
“亮剑”制裁不执行者
“万元公积金时代是否真的会一去不复返呢?”有网民表示,希望这次的“严格管控”能早日落实,别再让一些精明的央企钻空子了。
“真纳闷,我国关于公积金缴存比例的规定早就存在,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不应低于缴存基数的5%,原则上不高于缴存基数的12%。难道央企从未执行?!”网民“zonglei11”说,“将”对央企高管实施严格的公积金管控,规定央企负责人缴存公积金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这“将”字怎么理解?想想也是醉了!会来真的吗?什么时候能落实?
网民“离单位很近”说,以前是“原则规定”,公积金上限是给守法企业定的,下限是给民企定的,高利润如银行、石油、电力、通讯业可以不遵守。现在要“严格管控”,希望真能严格落实缴存额度和缴存比例的上限政策,对不执行者,须“亮剑”制裁。
谨防其他变相福利
网民“薛智之0616”表示,规范高管薪酬,不仅要对其公积金缴存进行限定和规范,还要对其职务消费进行规范,否则保不齐走了公积金腐败,又来了其他变相福利。
网民“李心娇”建议,在限制央企过高公积金福利的同时,还要建立央企职工特别是高管工资、奖金等登记公布制度,将其置于阳光下,晒干其中的“水分”。此外,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一旦发现问题,就要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纪律责任。
网民“吴杭民”认为,包括公积金在内的各类社会保障不公,尤其是央企、国企职工的长期高福利,多是基于垄断利益造成的收入分配不公,因此根除垄断格局,实现更大的市场化才是首要任务。如果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推进依旧缓慢,那么改革悬殊的住房公积金可能还是老方一帖,仅能隔靴搔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