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熊猫烟花股东东营国际金融贸易港有限公司(下称:东营国际)被上交所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该决定显示,截至2014年10月9日,东营国际持有熊猫烟花4.90%的股份。而10月10日,东营国际以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熊猫烟花0.34%的股份,至当日收盘共持有熊猫烟花5.24%的股份。
根据《证券法》第86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13条规定,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该在三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证监会[微博]、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同时,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由于东营国际在持有熊猫烟花的股份达到其已发行股份的5%时,未按照和的规定停止买卖。东营国际的上述行为违反上述规定以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据悉,熊猫烟花此前因投资设立熊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银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足互联网金融,同时又高调进军影视业,公司股价出现一波大涨,从8月22日起至9月5日前后,有6个涨停板。而熊猫烟花于9月25日宣布终止重大事项的重组,公司初次试水影视业受挫。而公司股价也随之出现一波下行行情,从9月末至11月,股价跌幅超过20%。
比对上述时间节点,东营国际的入场时间为9月3日至12日,一举买入公司股份的4.94%。而其后,东营国际又多次反复倒手买卖,但始终没有突破5%举牌线,直至10月10日再次买入0.34%。